海运保险在国际贸易应用中是如何规定和解释的?30
看到这个国际贸易术语中有CF和CIP条款,这个保险在国际贸易中是怎么规定和解释的呢?在国际贸易中有海洋运输保险、陆上运输保险以及航空运输保险。那么常用的就是海洋运输保险,目前国内广泛运用的呢,就是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;和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。我们平常看到的all risk就是中国海洋运输保险的一切险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 marry cargo classes,简称omcc,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,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。基本险又包括:平安险、水费险和一切险,附加险含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。 比如战争险和罢工等,就在这个特别附加险里面。这里说一下,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,而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。比如咱们现在的国际形势下,想投保战争险呢,那么就要投一个基本险。比如ALL risk+WAR RISK,一切险加战争险。 下面再看一下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,Institute cargo clauses 于198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。在国际上被长期奉为海上保险单的蓝本。尽管许多保险公司有自己的保险条款,但基本上都是以ICC为母本儿,内容也与ICC基本相同。它包括主险和附加险。主险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BC,简称icca icbs。附加险呢,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两种附加险,也不能单独投保。 在贸易条件是CIF和CIP下,一定要注意,因为在CIF贸易条件下,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。在CIP贸易条件下,货物在发运地由卖方交给承运人时,即实现了风险的转移。保险单据就应在放单之前做成背书。在放单之后将索赔权利。这样来说才能。对于保险还有什么不理解?欢迎联系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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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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